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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五一”、端午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“四风”的公告
稿件来源:贺兰县纪委监委网站
发布时间: 2022-04-29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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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防“五一”、端午节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现就有关纪律规定明确如下:
严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、高消费娱乐、健身活动等;
严禁违规用公款组织各类节会、庆典等总结表彰活动;
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、定制版高档酒、“天价烟”等谋取私利、搞利益输送;
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
严禁公款旅游或者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;
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;
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;
严禁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、有价证券等;
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;
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;
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
严禁在参加公务活动用餐或个人餐饮消费时铺张浪费;
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纪行为。
上述行为一经发现,一律从严从重、顶格处理,望广大党员干部明底线、守纪律、知敬畏。同时,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县纪委监委反映有关问题线索。
举报电话:0951-8082805,12388
举报网站:https://ningxia.12388.gov.cn
中共贺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
2022年4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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